学法纪促队伍建设 迎新人增组织活力--机关第三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
12月13日下午,机关第三党支部在清远校区学工部会议室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专题学习及预备党员转正接收事宜。会议由支部书记张得钦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会上,张得钦阐述了此次专题学习的背景、目的和要求,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带领与会人员诵读宪法部分条款。饶丹婷、李左声、李骥三位同志以此次学习内容为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党课人人讲”活动,分享了对宪法的学习体会。
会议指出,我们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一是要在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上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坚定政治制度自信;二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提升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推动工作规范化开展;三是要切实履行一名人民教师的职责使命,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着力向广大学生宣传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重大成就与发展远景。
支部纪检委员罗擎领学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并传达了校纪检工作会议精神。
张得钦要求大家认真深入学习此规定,并结合近期开展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从个人、部门、背后是否涉及“四风”问题三个维度全面阐释了明法纪、讲规矩、守底线的重要性,同时要求全体党员再一次进行对标对表的自我剖析检视,坚决杜绝有损党员和人民教师光辉形象事件的发生。
大会讨论表决通过了预备党员转正。
会上,张得钦还为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同志颁发了荣誉证书,并勉励获奖者再接再厉创造更大的辉煌,同时号召全体党员同志见贤思齐、向榜样学习,争取在未来的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